活該

有人說,何必這樣不務正業,做一些沒有結果的事。

有人又說,你既然那麼喜歡寫作,索性不要讀碩士呀,投身報業當編輯不是更好嗎。

有人再說,你現在這樣叫半桶水而已,兩邊不到岸。自討苦吃。

我相信這不叫半桶水那麼簡單,那一定是冷水,而且還有可能從北冰洋取過來的,然後從頭澆花般澆下去,蜿延而下,濕透背脊,冷入骨髓。他說的話完全正確,我實在是異想天開,只是想把寫作當業餘的興趣,學位始終還是要拿的,可是寫論文,現在我當然算不上是全心全意。所以旁人覺得我浪費時間,或者安排工作的次序根本輕重不分。

但是寫這些文章,比寫畢業論文,來得高興。即使這邊又寫寫、那邊又寫寫,我竟不覺得自己花了很多時間,也從沒有感到厭倦或者疲累。不計回報,無論辛苦多一點點也屬值得,想不到寫作其實和愛情也一樣--而明顯現在我已經走火入魔了。請原諒我的任性,因為留言寫照只是一個剛剛呱呱落地的嬰孩,還需要很多養份和照料,現在才剛踏入半年,我不忍貿貿然便捨棄了它。很抱歉,我在犧牲可以放在其他更有用地方的時間,來保證這裡,不會斷稿。

論文的事我會繼續努力的。扭計骰我已經停止了研究,不玩了,先暫時鎖在抽屜裡再算吧。

6 Responses to “活該”


  1. 1 unamed

    適當份量的娛樂對工作尤其重要。

  2. 2 B

    你說得對,愛情是會令人走火入魔的。

  3. 3 讀者P

    喜歡寫和寫得好是兩回事。要成為作家,必讀萬卷書。

  4. 4 南杏

    想來我一定沒有百卷--還需努力。

  5. 5 B

    當然作家和blog友是兩馬子的事。

  6. 6 南杏

    我又不覺得, 作家也可以寫Blog
    你說的是寫Blog是不是代表就是作家,那當然不一定。
    人人也可以唱歌,也不代表他便會成為歌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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