筷子

不知何故,最近在街上多了穿著情侶裝的戀人。

其他人的想法如何,我不知道,只覺得情侶穿成一式一樣的衣服招搖過市,實在駭人聽聞,我每次看見,頭立即像要爆開來。要是說其他不起眼的飾物,例如手鏈、戒指,兩人一對,倒還可以接受;情侶裝?不要開玩笑吧,兩個人穿成一雙筷子那樣,不單是上衣一式一樣,連褲子的顏色長度都一絲不苟,甚至已經預先約定每人各自穿上同一款Coverse,Oh my gosh,唯恐在十里外街口的路人甲乙丙不曉得你們是絕配的樣子,這樣做真的會令你們的關係更進一步嗎?

我可不知道穿情侶裝的人怎麼想,可能他們覺得甜蜜得要命,愛情向來盲目,亦只是兩個人的事,你們這些路人,不應干涉他人內政。廢話,誰說跟我們沒關係,一對對筷子走出來,多麼容易引起騷動,有人駕著車,如同見到鬼般看到O嘴,很容易誘發交通意外。再者,香港內隱藏著的去死去死團(註)成員是有很多的,就算我對情侶裝沒好感,最多也只會當成免費娛樂,乾笑幾聲而已;但是去死團員看在眼裡,可能會激得義憤填膺,一呼百應,引來團員大集匯,對著筷子情侶追打,亦趁此機會賑災籌款,一盡公民責任,那可不是鬧著玩的。

情侶裝可說是另類的形式主義了,一個世界性的標誌,亦象徵兩人的合拍度,達到了百分之四百。其信徒必定熟讀初中的幾何,對於Similar / Congruent 的圖案情有獨鍾,企圖和另一半加以實現,達至靈慾合一以外的新境界。我還是覺得做人還是含蓄一點好,愛情兩人心底明白還不足夠?那是不需要甚麼SSS、SAS等去證明的。時間才是最佳的證明,不然甚麼日子過後兩人分開,一天翻開衣櫥,發現某幾件衣服,氣味有點熟悉,原來一次約會過後,衣服一樣,竟調亂了,想到這裡,已忍不住一臉眼淚,那麼,是很應該嘲笑自己的愚昧無知的。

註:去死去死團,惡搞組織。主張情侶去死,詳見維基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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